新疆华电天山发电有限公司喀什华电“两个联营”配套新能源项目车辆租赁服务询比

询价公告
行业: 综合能源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询价采购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新疆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GX-202605-006406

项目摘要

新疆华电天山发电有限公司启动喀什华电“两个联营”配套新能源项目车辆租赁服务公开询比采购,旨在为新能源项目建设提供运输保障。项目采购内容为车辆租赁服务,服务期自2026年6月5日起,采用整单报价方式,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10时。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并需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少1项汽车租赁合同业绩。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由新疆华电天山发电有限公司作为采购单位直接组织。目前处于招标阶段,尚未公布中标结果。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5-29 10:00

资质要求

  • 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 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 报价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 与承租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报价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报价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询比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业绩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满足1项租赁汽车的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合同业绩: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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