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电木里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俄公堡电站1F机组发电机静态励磁装置改造询比
询价公告
行业: 水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询价采购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四川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GX-202604-003414
项目摘要
四川华电木里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开展俄公堡电站1F机组发电机静态励磁装置改造项目公开询比采购,项目为货物类采购,涉及发电机组核心控制设备升级。采购单位要求投标人具备2023年以来至少一项发电机组或调相机静态励磁装置供货或改造合同业绩,且不得被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6日17时,交货时间不晚于2026年4月30日。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报价,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文件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获取,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项目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县,属于水电行业在运电站技改工程。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4-16 17:00
资质要求
- 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 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 报价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 报价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报价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业绩要求
- 报价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以下任一业绩要求:①.具有至少1项发电机组或电力系统调相机静态励磁装置供货合同业绩;②.具有至少1项发电机组或电力系统调相机静态励磁装置改造合同业绩,合同内容发电机组或电力系统调相机静态励磁装置供货;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报价。代理商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并提供代理产品的业绩。
招标人:
四川华电木里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提及: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