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阜康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环保排放提效改造项目引风机改造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工程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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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21/21-SG-001
项目摘要
华电阜康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环保排放提效改造项目引风机改造项目为火电企业环保升级工程,招标人为华电阜康发电有限公司,项目位于新疆阜康市,规模为2×150MW。本次招标范围包括4台引风机的升级改造,采用高压叶型离心风机,保留原电机及液力耦合器,新增外置油泵并加强烟道结构。项目工期为2024年8月15日至10月10日。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09:00,采取电子开标方式。投标人须具备近五年内至少两项火电厂引风机供货、安装或改造业绩,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为公开招标,目前处于招标阶段。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4-07-24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合同业绩至少2项,每项业绩至少满足如下要求之一:(1)火电厂引风机或送风机的供货业绩;(2)火电厂引风机或送风机的安装业绩;(3)火电厂引风机或送风机的改造业绩;(4)火电厂引风机或送风机EPC总承包业绩。
-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招标人:
华电阜康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