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苇湖梁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6个场站塔筒清洗补漆联储服务
招标公告
行业: 风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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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21/22-QT-035
项目摘要
新疆华电苇湖梁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展所属6个场站塔筒清洗补漆联储服务公开招标,项目覆盖吐鲁番、昌吉、达坂城地区,涉及华电小草湖北风电场、湖南风电场、白杨沟、西沟、大连湖及北塔山99MW风电场。服务内容包括使用机器人对塔筒外壁进行清洗与锈蚀补漆,合同期限三年(1095天),实行一年一签、固定单价结算。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至5月29日,投标截止时间定于2025年7月1日09:00。投标人须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至少一项2020年以来的塔筒清洗或补漆合同业绩,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由华电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招标人地址位于乌鲁木齐市。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07-01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满足以下要求之一的合同业绩:(1)塔筒清洗合同业绩;(2)塔筒补漆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应真实有效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并明显在合同中体现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如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无法判断合同业绩有效性时将予以否决。
招标人:
新疆华电苇湖梁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