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华电青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平板式脱硝催化剂生产项目不锈钢带材料采购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山东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CHDTDZ008/18-CL-133
项目摘要
2025年华电青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平板式脱硝催化剂生产项目不锈钢带材料采购项目由华电青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旨在采购年产6000平方米平板式脱硝催化剂所需的2000吨不锈钢带材料。项目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履约期限为年度采购。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近5年内需提供不少于3份与平板式催化剂生产厂家签订的不锈钢带供货合同或订单,合同内容须包含甲乙双方名称、采购数量及盖章页。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09:00,开标方式为电子开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接受经销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招标代理机构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12-09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且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且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且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期间)与平板式催化剂生产厂家签订的,用于平板式脱硝催化剂生产的不锈钢带合同或订单复印件,合同或订单数量不少于3份,合同或订单复印件至少包含:甲乙双方名称,合同或订单采购数量、盖章页等内容。
业绩要求
- 投标人需提供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期间)与平板式催化剂生产厂家签订的,用于平板式脱硝催化剂生产的不锈钢带合同或订单复印件,合同或订单数量不少于3份,合同或订单复印件至少包含:甲乙双方名称,合同或订单采购数量、盖章页等内容。
-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请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厂商(进口材料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经销授权,不接受经销商使用材料制造厂商业绩。
招标人:
华电青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