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分公司长春热电厂生产区域部分建筑物外墙维修服务】

招标公告
行业: 综合能源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吉林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5-11-3-441

项目摘要

华能吉林分公司长春热电厂生产区域部分建筑物外墙维修服务项目为公开招标工程,项目位于吉林省长春市,由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作为招标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代理。项目工期35天,不划分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有1项土建或建筑物修缮施工业绩,项目经理须持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证书及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7日,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09时00分。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未披露预算金额与中标金额,暂无中标结果信息。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12-12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土建业绩或建筑物修缮施工业绩,需附合同业绩扫描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并附投运或验收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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