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福建公司古雷2×66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工程项目第三批辅机设备二级集中采购烧结板除尘器设备】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福建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6-05-3-180
项目摘要
华能福建公司古雷2×66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工程项目第三批辅机设备二级集中采购烧结板除尘器设备项目由华能(漳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面向全国公开招标。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建设规模为两台660MW超超临界燃煤热电联产机组,配套建设脱硫、脱硝及除尘等环保设施。本次招标采购23套输煤系统用烧结板除尘器设备,交货时间要求在2027年6月前完成。投标人须具备自2016年以来至少两项处理风量≥12000m³/h的烧结板除尘器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并提供发票或拨款凭证佐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至22日,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6月4日9时,通过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线上进行。项目属于火电行业,技术核心为高效除尘设备,强调环保与工业清洁生产。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6-04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业绩要求
- 投标方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2项烧结板除尘器(供货范围包含处理风量≥12000m³/h的单台设备)设备的供货合同业绩(单个合同额不小于200万元),合同内容若无法体现处理风量,须出具业主单位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满足设备要求的供货清单等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招标人:
华能(漳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