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扩建一期工程首批调试仪器仪表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行业: 核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山东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5-12-2-064-01
项目摘要
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拟实施扩建一期工程首批调试仪器仪表采购项目,位于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项目为货物类招标,采购内容包括84类共557台(套)调试仪器仪表,交货期要求在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部供货,分1至3批次交付。招标人明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项金额超100万元的同类仪器仪表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及发票等证明材料。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09时00分,招标文件免费获取。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由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为代理机构。目前处于招标阶段,尚未披露中标结果。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12-22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且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需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及以上本招标范围内的仪器仪表供货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包括首页、能反映供货产品内容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招标人:
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