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辽宁分公司营口电厂2025年机械设备零件加工修复服务】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辽宁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5-07-3-357-01

项目摘要

华能辽宁分公司营口电厂2025年机械设备零件加工修复服务项目由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营口电厂发起,旨在对电厂内70项机械加工零部件及25项电机设备开展外委修复与加工。项目位于辽宁省营口市,服务期为合同生效后60日内完成,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需具备自2015年以来至少2项设备加工或电机修理业绩,并提供完整合同及发票证明。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发售期为2025年7月25日至7月31日,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9时。本项目属于电力行业服务类项目,核心聚焦于火电设备维护中的关键零部件修复与再制造,体现电厂运维精细化管理趋势。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08-15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2项设备加工或电机修理业绩,需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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