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电济宁鱼台70MW光伏电站储能租赁服务(第二次)
招标公告
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行业: 光伏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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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01/23-QT-1961
项目摘要
山东华电济宁鱼台70MW光伏电站储能租赁服务(第二次)项目由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作为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清河镇,建设规模为70MW光伏电站配套储能租赁,租赁容量14MW/28MWh,服务期两年。招标范围为生产运营类储能租赁服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具备已并网投运的储能电站,并提供并网调度协议、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并网意见书及项目备案证明。2026年3月16日发布招标公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7日,评标结果于4月28日公示候选人,最终中标结果于5月11日公布,济南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采用电子开标方式。
中标结果
中标人
济南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126.00 万元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4-07 09:00
投标候选人
| 排名 | 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
| 1 |
济南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
|
126.00 万元 |
| 1 |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山东公司
|
126.00 万元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且在评标期间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业绩要求
- 投标方在投标截止日前储能电站已并网投运,须提供并网调度协议、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站下发的并网意见书以及储能项目备案证明复印件(有效期内)
- 投标人近三年完成过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单项金额≥5000万元),或具有同等规模的业绩证明
招标人: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