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工程新疆华电塔城和布克赛尔县105万千瓦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含塔架、箱变)采购批次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公告 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行业: 风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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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摘要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在新疆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推进105万千瓦风电项目,分两个标段进行风力发电机组(含塔架、箱变)采购。标段一560MW采用6-8MW机型,由运达能源科技集团中标;标段二490MW采用8MW级机型,由上海电气风电集团中标。项目于2025年11月20日发布招标公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候选人公示期至2025年12月22日,最终中标结果于2025年12月25日公示。履约期限为合同生效后六个半月内完成供货,自2026年3月15日起供货,2026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投标人须具备自主知识产权、高/低电压穿越能力及型式认证,并拥有至少100台8MW以上风电机组合同业绩和对应容量投运业绩。

中标结果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12-12 09:00

投标候选人

资质要求

  • 所投机型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国外先进的技术转让,必须具备高、低电压穿越能力,应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投标机组高、低电压穿越能力测试报告或高、低电压穿越能力评估报告,如投标时暂时不能提供,必须承诺在项目并网前取得并提供,因此耽误项目并网,产生的电量损失费用由投标人赔付;必须具备并网能力,能通过所有相关的并网检测
  • 投标机型应由国家认证认可主管部门批准的认证机构进行了型式认证,并提供相应型式认证证书;如暂时不能提供,必须承诺在项目并网前取得并提供,因此耽误项目并网,产生的电量损失费用由投标人赔付;投标时暂不能提供型式认证的,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符合相关要求的设计认证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00台8MW及以上的风电机组合同业绩;具有与所投机型容量相同的风电机组投运业绩。投标业绩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供货范围页、技术要求页、签字盖章页等)
  • 投运业绩应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并网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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