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特高压建设分公司2025年第三次集中采购(管理类)服务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行业: 电网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北京
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台 332508

项目摘要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特高压建设分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启动2025年第三次集中采购(管理类)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编号332508,旨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税务咨询、科技项目研究及外协加工测试等管理类服务。项目涵盖三项分标:税务咨询(最高限价16万元)、岩石锚杆基础检验装置研究(最高限价76万元)及增压建筑应急装置外协加工测试(最高限价12万元),服务期最长至2027年6月30日。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8:30。2025年10月10日发布中标公告,北京华政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中标税务咨询与科技研究项目,第三包因报价不足流标。本次采购响应国家质量提升政策,强调优质优价机制。

中标结果

中标金额 92.00 万元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预算金额
104.00 万元
投标截止
2025-09-18 08:30

投标候选人

排名 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1 16.00 万元
1 76.00 万元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通用资格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业绩要求

  •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税务服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复印件)。
  •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技术开发或技术服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复印件)。
  •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加工服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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