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东煤炭集团2025年9月便携式气体分析仪集中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陕西
国家能源-国能e招
CEZB250310439
项目摘要
神东煤炭集团2025年9月便携式气体分析仪集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CEZB250310439)由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为招标人。项目采购6个使用单位所需的便携式气体分析仪共10台,设备型号为YHQ11.1(A)-Z国产型,交货地点为马家塔总库、布尔台总库,合同签订后90天内到货。项目于2025年11月4日发布首次招标公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但后续因故重启并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最终于2026年4月30日公示中标候选人,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列第一。2026年5月6日发布正式中标结果公告,确认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唯一中标人,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投标人须为生产厂家且具备有效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中标结果
中标人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11-26 09:00
投标候选人
| 排名 | 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
| 1 |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
|
- |
| 1 | - | |
| 2 |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投标人须为气体分析仪的生产厂家;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业绩要求
- 2022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气体分析仪的销售合同业绩1份(单份合同金额≥2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业绩要求的合同及对应每份合同的任意1张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日期须在2026年1月31日(不含)前),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果合同中不体现上述关键信息,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能体现出上述关键信息的技术协议),发票须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等信息,每张发票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一致,否则按无效认定。
招标人: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
招标代理:
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