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年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谈判
采购公告
候选人公示
结果公告
行业: 综合能源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竞争性谈判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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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202604-000756
项目摘要
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2025年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服务采购,采用公开谈判方式,采购类型为服务类。项目于2026年4月27日发布采购公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8日12:08。经评审,河南大信中兴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被确定为预成交供应商,并于2026年5月24日发布正式成交结果公告。该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近2年内无合同违约记录,且具有至少2项类似业绩,服务范围覆盖河南省内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工作。项目实施地为河南省郑州市,服务期自2026年5月20日起。
中标结果
中标人
河南大信中兴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5-08 12:08
投标候选人
| 排名 | 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
| 1 | - |
资质要求
- 响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响应的处罚期内;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响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响应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a.供应商具有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b.服务机构在近2年(202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内不曾发生任何合同违约被诉案件。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类似的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招标人:
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