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相关项目工程华电龙口四期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第二台机组引风机、送风机、一次风机采购批次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公告 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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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摘要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实施的华电龙口四期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第二台机组引风机、送风机、一次风机采购已顺利完成招标流程。项目位于山东省龙口市,建设1台660MW超超临界燃煤热电机组,同步配套脱硫、脱硝、除尘及海水淡化设施。本次采购为公开招标,标段范围包括2台引风机(不含驱动装置)、2台送风机(含电机)及2台一次风机(含电机),工期8个月。投标人须具备2019年以来2台600MW及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相关设备投运业绩。中标人为中国电建集团透平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06万元。项目于2024年3月25日发布招标公告,4月16日投标截止,4月27日候选人公示,5月12日发布中标结果。

中标结果

中标金额 906.00 万元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4-04-16 09:00

投标候选人

排名 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1 906.00 万元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且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不接受2020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2台600MW及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引风机、送风机、一次风机投运业绩。
  •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及加盖业主单位签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运证明、移交生产交接书、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第三方性能试验报告、质量验收报告或结算发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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