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煤业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福建储运2026年港区货运服务项目设备租赁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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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摘要

华电煤业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福建储运2026年港区货运服务项目设备租赁项目旨在保障2026至2029年福建连江县坑园镇港区货运及火车装车作业需求,计划租赁自卸货车、装载机、道路污染清除车、洒水车、耙平机等设备,履约期限3年。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09时30分,招标人已批准项目并具备招标条件。投标人须具备至少2项矿石物料运输或机械设备租赁业绩,且每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涉及设备包括总质量≥31吨的自卸货车、额定载重≥5吨的装载机、总质量≥18吨的洒水车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6-15 09:3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 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矿石等物料运输或机械设备租赁业绩,每项业绩中设备需包括:自卸货车(总质量不低于31t);装载机(额定载重量不低于5t);洒水车(总质量不低于18t)等,且单项业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 所有合同业绩均应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金额、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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