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县电厂三期输煤皮带机驱动装置节能升级改造(第二次)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工程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山东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CHDTDZ001/23-QT-1830
项目摘要
邹县电厂三期输煤皮带机驱动装置节能升级改造(第二次)项目由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发起,旨在对#1甲乙、#2甲乙、#3甲乙等11条皮带驱动装置进行节能升级,涉及减速机、耦合器、联轴器及电机的选型更换,共14套设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工期210日历日,覆盖设计、制造、供货、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全流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9时,招标平台为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至少3项皮带输送机减速机换型改造投运业绩,并满足独立法人、无失信记录等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金来源为自筹。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03-27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且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且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且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且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项皮带输送机减速机换型改造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招标人: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