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新增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

采购公告 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行业: 电网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竞争性谈判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宁夏
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台 GWWZ-NX-2925Z9

项目摘要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新增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WWZ-NX-2925Z9)于2025年12月8日发布采购公告,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范围涵盖馈电屏、试验电源屏、保护信息管理子站、变压器灭火装置等13类物资,共设13个分标包。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9:00,评审工作完成后于12月25日公示预成交供应商名单,公示期1日。最终于2025年12月27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许继电源有限公司、上海许继电气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分别中标相应分标包。项目涉及电网设备及配套系统,属于电力行业核心物资采购,旨在保障电网运行安全与可靠性。

中标结果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12-17 09:00

资质要求

  • 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 应答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采购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分包(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应答。
  • 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应答人为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应答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
  • 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采购技术规范要求。应答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 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 应答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 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 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 应答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 应答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应答人不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应答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其应答无效。
  • 应答人应自行响应采购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不得相互串通应答。
  • 对于接受代理商应答的货物,若应答人为代理商应出具产品制造厂家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有效代理授权书原件扫描版。若是国外设备制造商需通过代理应答的,应答人必须提供国外设备制造商或国内经销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的有效授权书。代理商应答应提供原厂产品质量检验证明(如:型式报告、检测报告)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一。

业绩要求

  • 近三年内(以应答截止日计算)具有矩形母线累计销售业绩1000米及以上。
  • 近三年内(以应答截止日计算)具有馈电屏累计销售业绩5套及以上。
  • 近三年内(以应答截止日计算)具有试验电源屏累计销售业绩10面及以上。
  • 近三年内(以应答截止日计算)具有保护信息管理子站累计销售业绩30套及以上。
  • 近三年内(以应答截止日计算)具有变压器水消防灭火装置累计销售业绩10套及以上。
  • 近三年内(以应答截止日计算)具有航空警示灯累计销售业绩100套及以上。
  • 近三年内(以应答截止日计算)具有单桩雨棚累计销售业绩20套及以上。
  • 近三年内(以应答截止日计算)具有排水车累计销售业绩3台及以上。
  • 近三年内(以应答截止日计算)具有电视会议外围成套设备累计销售业绩5套及以上。
  • 近三年内(以应答截止日计算)具有接入设备累计销售业绩3台及以上。
  • 近三年内(以应答截止日计算)具有精密空调累计销售业绩5台及以上。
  • 近三年内(以应答截止日计算)具有漏洞检测类设备累计销售业绩1台及以上。
  • 近三年内(以应答截止日计算)具有集线器累计销售业绩30台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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