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类班车)江苏华电金湖能源有限公司2025-2027年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行业: 气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江苏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CHDTDZ065/18-QT-448

项目摘要

江苏华电金湖能源有限公司2025-2027年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为后勤服务类班车项目,招标人为江苏华电金湖能源有限公司,项目位于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宁淮大道15号,服务期两年(暂定2025年3月24日至2027年3月23日)。项目内容涵盖综合物业管理服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7日,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5日9时。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通过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电子投标与开标。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近五年内至少有2项食堂或物业承包合同业绩。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未披露预算金额及中标金额。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02-05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 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近五年(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至少具有2项食堂承包或物业承包的合同业绩。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应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关键内容、项目范围、签字盖章页、业主联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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