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新能源电动尾线电缆收放车采购】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内蒙古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4-12-3-106-01
项目摘要
华能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拟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魏家峁露天煤矿开展新能源电动尾线电缆收放车采购项目,服务于1500万吨/年规模的露天煤矿生产。项目采购3台单台总功率不小于80kW的尾部电缆收放车,涵盖供货、运输、组装、调试及培训等全生命周期服务。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交付地点位于魏家峁露天煤矿现场。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人需具备相应型式试验报告,并提供近三年内至少3台每台功率≥80kW的同类设备供货业绩。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6日09时,招标人为主办单位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部,代理机构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项目聚焦于煤矿智能化与绿色化升级中的关键装备需求,体现大型能源企业对高效、安全、电动化辅助设备的持续投入。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01-06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 投标人所投设备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
业绩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3台且每台总装机功率不小于80KW电缆收放车供货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车辆型号、车辆总功率、签订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