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分公司工程(后勤服务类班车)福建华电能源销售有限公司2025-2028年后勤管理服务(三年)批次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公告
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行业: 综合能源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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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57/16-QT-275
项目摘要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分公司委托福建华电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开展2025-2028年后勤管理服务(三年)公开招标,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涵盖车辆驾驶管理及综合保障服务。招标于2025年1月16日发布,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评标结果于2月18日公示,中标人厦门鹭能电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180.13万元中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至少一项含驾驶与综合保障服务的业绩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服务期为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中标结果
中标人
厦门鹭能电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180.13 万元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02-11 09:00
投标候选人
| 排名 | 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
| 1 | 180.13 万元 | |
| 2 | 185.78 万元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 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后勤管理服务业绩(服务内容包含驾驶服务和综合保障服务),所提供的业绩合同金额达到150万元并在合同原件扫描件中能反映
-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期限页、服务范围(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并提供对应合同履行期间的结算发票原件扫描件(提供不低于合同金额8%的结算发票且发票时间须在合同服务期限截止日前)
招标人:
福建华电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