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华电青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脱硝催化剂生产项目生产服务外协采购两标段

招标公告 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行业: 综合能源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山东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CHDTDZ008/18-QT-243

项目摘要

2026年华电青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脱硝催化剂生产项目为一项年产25000立方米的环保技改工程,分两个标段进行生产服务外协采购。其中,含机加工件标段(约7000立方米产能)由河南省格林沃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不含机加工件标段(约3000立方米产能)由山东炎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项目于2026年3月17日发布招标公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9日,评标结果于4月19日公示,最终中标结果于4月28日公布。招标人华电青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位于北京,项目实施地在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投标人需具备整条蜂窝催化剂生产线及相应年产能证明,且不得存在失信或关联关系。项目涉及脱硝催化剂生产核心工艺,属于电力行业环保配套领域。

中标结果

中标金额 2,681.00 万元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4-09 09:00

投标候选人

排名 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1 2,681.00 万元
1 894.00 万元
1 2,681.00 万元
1 894.00 万元
2 3,171.00 万元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且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且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且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且投标人至少应具备一整条蜂窝催化剂生产线,包含混炼、挤出、干燥、煅烧等工序并附设备照片;且投标人年产能不低于7000立方米,出具第三方的环评报告或投产批复报告,或任一同等有效材料证明其产能;发生租赁、转让或其他方式产能转移的,需提供合同或其他有效材料证明其产线的批复产能过渡到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且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且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且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且投标人至少应具备一整条蜂窝催化剂生产线,包含混炼、挤出、干燥、煅烧等工序并附设备照片;且投标人年产能不低于3000立方米,出具第三方的环评报告或投产批复报告,或任一同等有效材料证明其产能;发生租赁、转让或其他方式产能转移的,需提供合同或其他有效材料证明其产线的批复产能过渡到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年产能不低于7000立方米,出具第三方的环评报告或投产批复报告,或任一同等有效材料证明其产能;发生租赁、转让或其他方式产能转移的,需提供合同或其他有效材料证明其产线的批复产能过渡到投标人。
  • 投标人年产能不低于3000立方米,出具第三方的环评报告或投产批复报告,或任一同等有效材料证明其产能;发生租赁、转让或其他方式产能转移的,需提供合同或其他有效材料证明其产线的批复产能过渡到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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