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燃机及其联合循环机组效能诊断测试设备框架协议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行业: 气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陕西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6-01-1-108

项目摘要

本项目为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燃机及其联合循环机组效能诊断测试设备框架协议招标采购,由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面向全国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征集具备相关业绩的设备供货商。项目范围涵盖数据采集仪、压力/温度变送器、便携式功率分析仪、超声波流量计等多类发电机组性能测试设备,要求提供法定检定证书及现场培训服务。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月13日至2月5日,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均为2026年2月5日10时00分。投标人须自2020年1月1日起具备至少一项包含压力变送器或精密振动仪等核心设备的发电机组测试设备供货业绩,并接受代理商投标。项目不设预算金额,中标后按订单执行,有效期限为两年。根据评标结果,将与排名前1-3名的投标人签订框架协议,但不承诺实际订单数量。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2-05 10: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且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③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业绩要求

  • 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包含压力变送器或精密振动仪或便携式超声波流量计或功率分析仪的发电机组性能测试设备供货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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