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浙江分公司玉环四期扩建项目悬臂斗轮堆取料机、海水淡化系统、卸船机设备采购招标】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浙江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6-04-1-125-01

项目摘要

华能浙江分公司玉环四期扩建项目为1×1000MW级火电项目,同步配套高效烟气脱硫、脱硝及除尘装置,计划于2025年11月开工。本次招标采购涵盖三类核心设备:标段1为额定取料出力1500t/h的悬臂斗轮堆取料机;标段2为3套净产水240m³/h的超滤系统及配套反渗透系统组成的海水淡化系统;标段3为1500t/h桥式抓斗卸船机及其安装调试服务。项目交货地点位于浙江省玉环市华能玉环电厂,各标段交货期分别为2027年6月30日前到货、合同签订后3个月到货、合同签订后7个月内完成制造安装并就位。投标人须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及特定业绩要求,如火电项目中1500t/h以上斗轮堆取料机供货经验,或同等规模海水淡化系统业绩,或1500t/h以上桥式抓斗卸船机供货经验。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9时,开标通过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线上进行。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5-11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
  • 投标人须具有由国家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桥式、门式起重机(A)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项国内火电项目额定取料出力不低于1500t/h、具有无人值守(或全自动)功能的斗轮堆取料机整机设备的供货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膜法海水淡化系统(单套海水反渗透制水量226m³/h及以上)的国内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3项国内额定出力≥1500t/h桥式抓斗卸船机的供货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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