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产品销售类班车)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2026年度粗灰销售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安徽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CHDTDZ013/19-NO-006

项目摘要

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2026年度粗灰销售承包项目为火电副产品处置类服务项目,招标范围为约50万吨粗灰销售,履约期自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项目于2026年3月19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评标结果于2026年4月27日公示,共6家单位进入中标候选人名单,其中安徽宜华商贸有限公司、芜湖江汇商贸有限公司等以较高报价位列前茅。最终于2026年5月7日发布中标公告,确定多家公司为中标人,涵盖中间商与终端用户,均需满足环保资质、储存能力及运输车辆排放标准要求。项目位于安徽省芜湖市,属于煤电行业配套固废资源化利用范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4-13 09:3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或与上述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参股关系
  • 终端用户应具备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或处置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满足固废综合利用或处置要求的合法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环评批复、产品检验报告等);中间商至少具备运输、利用、处置或者经营一般工业固废的其中一项资质,且需提供与具备综合利用或处置能力的单位签订的供货合同,以及该单位满足固废综合利用或处置要求的合法证明材料
  • 投标人或其签订合同单位应具有5000吨及以上储存能力,须提供储存设施的现场图片、相关环保验收文件或环境影响登记表;非自有储存场所的,须提供租赁协议及上述证明材料
  • 投标人运输车辆必须满足国五排放标准及以上或新能源车辆,同时满足地方政府最新环保要求,运输车辆提供详细的备案材料(运输车辆清单、行驶证、随车机动车环保信息等)

业绩要求

  • 终端用户不需要提供业绩材料,中间商需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具有至少2项与火电厂粉煤灰、炉渣或石膏销售(处置)领域合作的业绩,并提供与电厂签订的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应包含合同封面、关键内容、盖章页等)
  • 有效业绩数量要求的业绩情况如下:项目名称、签订时间、相对方名称等信息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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