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泵-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分公司再生水水源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设备类(第三次)谈判

采购公告
行业: 综合能源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竞争性谈判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新疆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GT-202605-000007

项目摘要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分公司再生水水源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设备类(第三次)谈判采购,由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采用公开谈判方式,采购标的为水泵设备一批,采购人为华电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要求响应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至少有2项类似合同业绩,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12:01,交货时间为2026年5月30日。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属综合类电力环保改造工程,聚焦再生水系统升级与设备供应,旨在提升电厂水资源循环利用效率。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5-12 12:01

资质要求

  • 响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响应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响应的处罚期内;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响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响应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响应人不得存在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响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响应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响应人不得存在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业绩要求

  • 响应人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类似的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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