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水汽集中取样装置招标】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陕西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5-04-1-111

项目摘要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水汽集中取样装置招标由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招标范围为采购2套水汽集中取样装置,涵盖高温取样系统、低温取样系统、样水回收装置及控制系统等,交货期为合同生效后60日内。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自2019年1月1日起具有至少1项取样装置或化学加药装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及发票证明材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发售期为2025年4月8日至5月5日,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6日10时。开标通过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线上进行。项目属于火电领域配套设备采购,聚焦于电厂化学监测系统核心装备。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05-06 10: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③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业绩要求

  •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取样装置或化学加药装置(氨、联氨、氧气、脱硫脱硝等)的供货业绩以及对应的设计图纸,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获取更多招标信息

关注电力库,第一时间掌握招标动态

浏览更多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