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华电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汽轮机旁路设备国际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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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摘要

喀什华电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汽轮机旁路设备国际招标采购项目由华电海南物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面向境外设备生产企业或其集团公司境外销售企业进行采购。项目位于新疆喀什市,规划建设两台66万千瓦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抽凝燃煤机组,配套建设脱硫脱硝设施。本次招标范围为2台套高压旁路装置、4台套低压旁路装置及配套附件、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等,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10-12个月,预计2025年10月30日前全部设备到达现场。投标人须具备2019年以来至少1台套66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的汽轮机旁路装置投运业绩,且不得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2日09:00,开标地点为北京盈坤维景酒店。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获批准。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4-10-12 09:00

资质要求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业绩要求

  • 投标产品品牌应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台套66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汽轮机旁路装置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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