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阳光储项目的增加仲裁诉讼应裁服务采购(第二次)
采购公告
候选人公示
行业: 储能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竞争性谈判
状态: 候选人公示
地区: 河南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GT-202601-000068
项目摘要
本项目为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发起的安阳光储项目仲裁诉讼应裁服务采购(第二次),采用公开谈判采购方式,采购类型为服务类。项目于2026年1月4日发布采购公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0日17:45,服务启动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经评审,北京友恒(郑州)律师事务所被公示为预成交供应商,公示期至2026年3月14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执业律师不少于30人,并提供近2年内至少1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仲裁胜诉业绩,业绩需包含判决书及合同相关页等证明材料。项目涉及法律服务支持,聚焦储能项目争议解决,具有较强专业性与合规要求。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1-10 17:45
投标候选人
| 排名 | 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
| 1 |
北京友恒(郑州)律师事务所
|
- |
资质要求
- 响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响应的处罚期内;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2)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5)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响应人应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律所公章),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服务团队律师须提供有效的《律师执业资格证》,律师执业的律师所须与报价的律师所为同一律师所,总所与分所视为不同的律师所;响应人执业律师不少于30人,具备提供专业化、分工化法律服务的人员储备和组织能力。需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人员信息截图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 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
业绩要求
- 响应人提供2022年9月至报价截止日期间(以签订合同为准),不少于1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纠纷诉、仲裁讼胜诉业绩及胜诉、改判判决书。取得胜诉案件业绩的律师需为参加庭审律师,律师2名,律师资质与本次采购技术规范书要求一致,供应商提供多个律师业绩的,律师业绩以前两名为准,且应与本服务团队律师的业绩一致,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判决书、委托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招标人:
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