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淖毛湖矿区英格玛二号煤矿地面主通风机设备购置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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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00001/26-SB-006
项目摘要
新疆淖毛湖矿区英格玛二号煤矿地面主通风机设备购置项目由新疆哈密英格玛煤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起,旨在建设500万吨/年现代智能化矿井,一期产能300万吨。项目招标范围为2套煤矿专用轴流式通风机(叶轮直径≥2.65m,电机功率≥1120kW)及相关配套设备,包括高压开关柜、变频器、控制系统等,履约期限90天。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至4月28日,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09:00。投标人须为设备生产厂家,具备相应安全标志证书及至少2项同类产品供货业绩(自2023年1月1日起)。项目位于新疆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由华电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目前处于招标公告阶段,尚未公布中标结果。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5-12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需为主通风机设备生产厂家,提供有效的煤矿地面用抽出式(FCZ长轴系列,叶轮直径≥2.65m,电机功率≥1120KW)型轴流主通风机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及配套电动机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若换证期间,需提供发证机关证明)。
-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且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2项FCZ型煤矿地面用抽出式轴流通风机(叶轮直径2.65米及以上)供货业绩。
-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页、技术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以及对应每个合同至少1张过程结算发票或业主单位盖章的到货验收单原件扫描件。
招标人:
新疆哈密英格玛煤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