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特高压建设分公司2023年第五批次集中采购(服务类四)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行业: 电网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台
332314-4
项目摘要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特高压建设分公司开展2023年第五批次集中采购(服务类四)公开招标,项目编号332314-4,旨在为特高压工程安全管理体系评价及考核工作提供技术服务。本次招标包含1个标包,即‘特高压工程安全管理体系评价考核’,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资质,并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至少拥有1项相关安全工作业绩。最高限价为60万元(即600,000元),投标保证金为1万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上午9:00。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于企业自有资金,已落实。公告发布于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响应《质量提升行动指导意见》倡导优质优价机制。
关键信息
预算金额
60.00 万元
投标截止
2023-11-27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 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业绩要求
- 2020年1月1日至首次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1个及以上相关安全工作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复印件)。
招标人: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特高压建设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