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热电厂2×330MW机组脱硫BOT运营项目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新疆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CHDTDZ017/17-QT-181

项目摘要

新疆昌吉热电厂2×330MW机组脱硫BOT运营项目由华电环保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开展公开招标。项目位于新疆昌吉市,服务范围为2×330MW火电机组的脱硫系统CEMS运维委托服务,合同期自2025年12月1日至2028年11月30日,共三年。招标内容包括设备检修与维护、烟气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等。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2项烟气自动监测系统委托运行、维护业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09:00,采用电子开标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未披露预算金额及中标金额。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09-15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且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且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且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2项烟气自动监测系统委托运行、维护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2项烟气自动监测系统委托运行、维护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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