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华电延吉市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0.54万千瓦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塔架(含锚栓)附属设备

招标公告
行业: 风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吉林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CHDTDZ046/16-ZJ-027

项目摘要

吉林华电延吉市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0.54万千瓦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塔架(含锚栓)附属设备招标项目由华电新能松原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单机容量5.4-5.6MW、并网降容至5.4MW的风电机组及钢塔一套,项目规模为5.4MW,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浩特忙哈。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09:00,开标方式为电子开标。投标人须具备至少200台5MW及以上风电机组业绩,且不得存在连续三年亏损或注册成立后持续亏损情况。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要求提供高/低电压穿越能力测试报告或承诺在并网前取得,并通过型式认证。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涉及风电设备制造与交付。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08-18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所投机型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国外先进的技术转让,必须具备高、低电压穿越能力,并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或评估报告;如暂不能提供,必须承诺在项目并网前取得并提供,否则赔偿电量损失费用。
  • 投标机型应按照《GB/T 35792—2018 风力发电机组合格测试及认证》进行了型式认证,认证工作应由国家认证认可主管部门批准的认证机构进行,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型式认证证书;如暂时不能提供,必须承诺在项目并网前取得并提供。
  • 投标人不得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参股关系。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投标人不得在评标期间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应至少具有200台5MW及以上的风电机组合同业绩。投标业绩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 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要求,须出具上级单位(母公司)承担合同违约连带责任的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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