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无机氧化物催化剂载体材料框架协议招标】
招标公告
行业: 综合能源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6-05-1-180
项目摘要
华能西安热工院有限公司开展无机氧化物催化剂载体材料框架协议招标,项目为货物类采购,旨在通过单价框架协议方式采购200吨催化剂载体材料,交货地点覆盖全国(不含西藏、港澳台),供货周期为订单下达后30日内。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近三年至少1项催化剂或相关化工产品销售业绩,并提供合同及发票等证明材料。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发售期为2026年5月20日至6月9日,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均为2026年6月9日10时。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信息已明确。本项目属于综合能源领域中的化工材料供应,聚焦于催化剂载体的规模化采购,具有较强的技术与供应链协同需求。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6-09 10: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且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③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业绩要求
- 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催化剂或催化剂载体或催化助剂或分子筛的化工产品销售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招标人: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