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2024-2025年度生产设备运行维护辅助服务、燃料系统运行辅助服务(二次)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黑龙江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CHDTDZ049/17-QT-013

项目摘要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2024-2025年度生产设备运行维护辅助服务及燃料系统运行辅助服务项目(招标编号:CHDTDZ049/17-QT-013)为二次招标,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是2台200MW与2台600MW燃煤机组的生产设备运行维护辅助服务,需配置不少于107人;二是对应机组燃料输煤系统的运行辅助服务,需配置不少于141人。服务期限均为一年。原招标于2024年1月22日截止,本次二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09:00。投标人须具备火电厂相关运维或燃料系统运行业绩,且不得存在失信或违法记录。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由华电招标有限公司代理。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4-01-31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1项火电厂生产设备运行或检修或维护服务业绩,并提供合同影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影印件应包含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1项火电厂生产设备运行或检修或维护服务业绩,并提供合同影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影印件应包含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 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项火电厂燃料系统(或附属设备)运行(或维护)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应能体现合同标的、承包范围、时间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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