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安徽分公司巢湖电厂2×600MW机组2025年10月-2026年9月脱硫系统石灰石协议采购招标】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安徽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5-08-1-320-01

项目摘要

华能安徽分公司巢湖电厂2×600MW机组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开展脱硫系统石灰石协议采购,项目位于安徽省巢湖市,预估供货量约6万吨,实际以供货量为准。招标人为华能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及近三年内3项石灰石供货业绩(合同签订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同为该日期。本次采购标的为火电燃煤机组湿法脱硫用石灰石,要求CaO含量不低于52%,交货地点为巢湖电厂厂内指定位置,供货周期覆盖一年。公告发布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09-16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采矿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采矿许可证。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3项石灰石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体现产品参数规格型号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并提供业绩对应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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