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一期二号排灰管1号至9号放水门之间管路改造管道及管件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黑龙江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CHDTDZ020/17-QT-167

项目摘要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拟对一期二号排灰管1号至9号放水门之间管路进行改造,原5082米螺旋钢管将更换为φ530×10mm无缝钢管。项目采购范围包括424根12m长无缝钢管(约652吨)、15个45°弯头、15个30°弯头及配套胶圈、管箍等管件,要求自合同生效起30天内到货。招标人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代理机构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09:00。投标人须具备至少3项直径不小于530mm无缝钢管供货业绩,且为生产厂家或持有授权的代理商。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4-05-13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3项直径不小于530mm无缝钢管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和投运证明,合同复印件需体现合同标的、签订时间、业主联系方式等内容,投运证明需与供货合同对应,体现投运时间及用户使用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获取更多招标信息

关注电力库,第一时间掌握招标动态

浏览更多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