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华电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消防水泵及水工综合水泵设备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新疆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CHDTDZ012/23-SB-027
项目摘要
喀什华电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消防水泵及水工综合水泵设备招标项目由华电喀什能源有限公司发起,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招标范围涵盖电动消防泵、柴油机消防泵、气压稳压装置、工业水泵、生活水供水设备及潜水排污泵等共计35台(套)设备的供货、运输、技术培训与安装调试服务,要求2025年8月1日起3个月内全部到货。投标人需具备近5年至少1项消防泵组和工业泵组设备供货投运业绩,且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09:00,开标方式为电子开标,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4-12-26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5年(2019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至少1项消防泵组和工业泵组设备供货的投运合同业绩 (不含改造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招标人:
华电喀什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