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司辽宁环保2026-2027年乙酸钠采购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行业: 综合能源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辽宁
国家能源-国能e招
CEZB260601501
项目摘要
辽宁公司辽宁环保2026-2027年乙酸钠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由国能辽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实施,旨在为沈阳市范围内各污水处理厂及子分公司采购约14,000吨乙酸钠,用于污水处理过程中的碳源补充。项目于2026年3月6日发布招标公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7日9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经评标定标,秦皇岛市金佳絮凝剂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按发货通知单完成供货,交货地点为沈阳市指定污水处理厂。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仅允许代理商参与,但同一品牌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本次采购为货物类项目,重点控制乙酸钠含量(58%-60%)、三水合物化学需氧量(≥45万mg/L)等技术指标。
中标结果
中标人
秦皇岛市金佳絮凝剂有限公司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3-27 09:00
投标候选人
| 排名 | 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
| 1 |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若为代理商,须提供乙酸钠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书。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业绩要求
- 2021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须至少具有乙酸钠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中乙酸钠供货量不低于2000吨。
-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每份合同对应的任意1张发票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发票查验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要求:1)开票日期须为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向前追溯30天之前的日期;2)发票内容须体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或校验码;3)提供上述材料不全或提供增值税发票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不符,或提供的发票开票日期距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向前追溯少于30天,该业绩不予认可。
招标人:
国能辽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