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司大开厂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EPC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工程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辽宁
国家能源-国能e招 CEZB260603521

项目摘要

辽宁公司大开厂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EPC项目由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大连开发区热电厂发起,招标编号为CEZB260603521。项目位于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涉及2台35万千瓦超临界燃煤供热机组的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改造,涵盖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全流程工作。工期不超过320日历天。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相应设计甲级资质,并在2021年5月后具有至少2个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脱硫废水零排放EPC业绩。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9时,采用电子化公开招标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5-29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设计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证书(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水污染防治工程类);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脱硫废水零排放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拟任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业绩要求

  • 2021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脱硫废水零排放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竣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均已竣工的材料。
  • 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脱硫废水零排放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拟任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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