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华电格尔木一期2×660MW煤电项目进口给水液动三通阀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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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11/21-SB-023
项目摘要
青海华电格尔木一期2×660MW煤电项目为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发电工程,本期建设两台660MW机组,同步配套脱硫、脱硝装置。本次招标为第三批辅助设备采购,标的为进口给水液动三通阀,包含2台高加给水进口阀、2台出口阀及配套阀门、驱动装置、技术资料、安装调试服务等,交货期12个月内。招标人为华电(格尔木)能源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9时,采用电子开标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及600MW级及以上燃煤电厂给水液动三通阀供货业绩,且自2019年起至少有2项投运业绩。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4-12-05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所代理的品牌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型式试验证书(提供型式试验证书扫描件);投标方所代理的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原厂家须取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原厂家所属国须与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地所属国保持一致);若未取得前述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则须投标方完成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通过型式试验并说明相关许可资质办理的情况证明(情况证明必须覆盖本次招标范围,且办理进度须满足到货进度要求)。提供资质证明相关材料扫描件。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投运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600MW级及以上燃煤发电项目配套的给水液动三通阀设备供货的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业绩,且投运时间距投标截止日满一年)。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投运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600MW级及以上燃煤发电项目配套的给水液动三通阀设备供货的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业绩,且投运时间距投标截止日满一年)。
招标人:
华电(格尔木)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