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格尔20万及30万千瓦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不含塔架)采购变更公告
招标公告
行业: 风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内蒙古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CHDT00001/26-ZJ-004
项目摘要
和林格尔20万及30万千瓦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不含塔架)采购项目由呼和浩特和林格尔新区华电能源有限公司发起,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分两个标段进行。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总风电装机容量为410MW,其中20万项目150MW、30万项目260MW,单机容量均为6.25MW,共需采购66台风力发电机组(不含塔架)。招标范围涵盖设备供货及并网相关技术要求,履约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前全部投运。投标人须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或国外先进技术转让能力,满足高/低电压穿越及型式认证要求,并具有不少于100台6MW及以上风电机组的合同业绩与投运业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09:00,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5-18 09:00
资质要求
- 所投机型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国外先进的技术转让,必须具备高、低电压穿越能力,应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投标机组高、低电压穿越能力测试报告或高、低电压穿越能力评估报告,如投标时暂时不能提供高、低电压穿越能力测试报告或高、低电压穿越能力评估报告,必须承诺在项目并网前取得并提供,因此耽误项目并网,产生的电量损失费用由投标人赔付;必须具备并网能力,能通过所有相关的并网检测。
- 投标机型(同容量、同叶轮直径)应由国家认证认可主管部门批准的认证机构进行了型式认证,并提供相应型式认证证书;如暂时不能提供投标机型的型式认证,必须承诺在项目并网前取得并提供,因此耽误项目并网,产生的电量损失费用由投标人赔付;投标时暂不能提供投标机型型式认证的,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符合相关要求投标机型的设计认证。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00台6MW及以上的风电机组合同业绩;具有与所投机型容量相同的风电机组投运业绩。投标业绩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业绩提供以下第(1)项,投运业绩提供以下第(2)项):(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并网证明,或预验收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招标人:
呼和浩特和林格尔新区华电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