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相关项目工程华电龙口四期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第二台机组磨煤机采购批次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公告
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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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01/23-QT-1401
项目摘要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实施的华电龙口四期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第二台机组磨煤机采购,于2024年3月25日发布招标公告,项目位于山东省龙口市,建设1台660MW超超临界燃煤热电机组,同步配套脱硫、脱硝、除尘及海水淡化设施。本次采购范围为6台中速磨煤机及其附属设备,包括电机、密封风机和石子煤排放系统,工期8个月。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9时。经评标,上海电气上重碾磨特装设备有限公司以2460万元报价位列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于2024年5月12日被公示为最终中标人。投标人须具备2台600MW及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磨煤机投运业绩,且不得连续三年亏损。项目由华电龙口发电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为代理机构。
中标结果
中标人
上海电气上重碾磨特装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2,460.00 万元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4-04-16 09:00
投标候选人
| 排名 | 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
| 1 | 2,460.00 万元 | |
| 2 | 2,515.00 万元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招标人不接受2020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2台600MW及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中速磨煤机的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2)加盖业主单位签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业主单位提供的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2台600MW及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中速磨煤机的投运业绩。
-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2)加盖业主单位签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业主单位提供的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
招标人:
华电龙口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