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热电厂2026-2027年脱硫石灰石粉采购】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辽宁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6-04-3-391-01
项目摘要
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热电厂2026-2027年脱硫石灰石粉采购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执行期一年,预计供货量27000吨,交货地点为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华能大连热电厂生产现场。项目由华能(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须具备2016年以来累计2万吨以上石灰石粉供应业绩,并提供来源证明及权威检测报告。技术指标要求严格,包括CaCO3含量大于92%、CaO大于51.52%、MgO小于1.7%、SiO2小于2.0%、粒度小于44μm且95%过筛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同上,采用线上电子投标方式。本项目为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中标金额披露。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5-18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业绩要求
- 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石灰石粉供应累计2万吨以上的有效合同业绩(附合同业绩扫描件,须包含合同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并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招标人:
华能(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