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项目工程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电缆框架采购批次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公告
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行业: 电网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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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07/18-SB-025
项目摘要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电缆框架采购项目为公开招标,涵盖6个标段,覆盖6-35kV电力电缆、1-3kV电力电缆、光伏专用电缆、控制及计算机电缆、铝合金电力电缆和矿用电缆等,采购暂估金额25亿元。项目于2024年6月4日发布招标公告,8月20日公示中标候选人,8月29日发布中标结果。远东电缆有限公司、中天科技海缆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分获不同标段中标资格。框架协议有效期至2025年8月31日,执行采用华电商城模式,实际采购量以订单为准。
中标结果
中标时间
投标候选人
| 排名 | 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
| 1 | 5.44 亿元 | |
| 1 | 2.83 亿元 | |
| 1 | 9,465.05 万元 | |
| 2 | 5.45 亿元 | |
| 2 | 1.77 亿元 | |
| 2 | 5.84 亿元 | |
| 2 | 9,536.42 万元 | |
| 3 | 5.46 亿元 | |
| 3 | 2.86 亿元 | |
| 3 | 9,228.47 万元 | |
| 4 | 5.73 亿元 | |
| 4 | 3.76 亿元 | |
| 5 | 5.51 亿元 | |
| 5 | 3.76 亿元 | |
| 5 | 2.84 亿元 | |
| 5 | 5.90 亿元 | |
| 6 | 5.23 亿元 | |
| 7 | 5.72 亿元 | |
| 7 | 3.63 亿元 | |
| 7 | 2.83 亿元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5)在最近2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一般及以上事故的,负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应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5)在最近2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一般及以上事故的,负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5)在最近2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一般及以上事故的,负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业绩要求
-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有12个已供货电缆合同业绩,每个合同中6-35kV电力电缆金额不少于100万元。投标人与其他电缆制造商签订合同的业绩招标人不予承认;投标人提供业绩合同和发票的相关要求:每个合同均应提供包含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合同金额、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招标人以投标人提供的过程结算发票判断是否已经供货,每个合同投标人至少提供一张过程结算发票扫描件,至少有一个合同提供全额的过程结算发票扫描件。
- 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两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招标人:
华电海南物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