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喀什热电公司5号6号汽轮机振动诊断及处理项目询比

询价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询价采购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新疆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GX-202605-005634

项目摘要

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喀什热电公司开展5号、6号汽轮机振动诊断及处理服务采购,项目为公开询比采购,服务内容涵盖汽轮机振动故障诊断与治理。采购方要求供应商具备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汽轮机振动处理业绩2项,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11时,服务启动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属于火电领域技术改造类服务项目,旨在提升机组运行安全性和稳定性。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5-26 11:00

资质要求

  •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供应商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供应商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业绩要求

  • 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汽轮机振动处理2项合同业绩,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
  • 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汽轮机振动处理2项合同业绩,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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