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海南公司东方电厂2号汽轮机通流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工程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海南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6-04-1-166

项目摘要

华能海南公司东方电厂2号汽轮机通流改造项目为一项火电设备升级工程,旨在对2009年投产的350MW超临界汽轮机进行通流部分改造,提升机组效率与运行性能。项目位于海南省东方市,计划工期70天,要求在2027年4月25日前完成调试并具备投运条件。招标范围涵盖改造设计、设备制造、供货、安装、试验、旧机拆除及168小时试运行技术指导等全链条工作。投标人须具备350MW及以上等级汽轮机通流改造业绩至少2项,并提供合同及发票证明。核心部件如转子、缸体等禁止分包,安装专业可分包但需满足电力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8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由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作为招标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代理。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5-08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具备发电厂汽轮机设计、制造的能力,需提供包括能反映投标人曾负责350MW或以上汽轮机设计、制造内容的合同(含首页、合同内容、签字盖章页)等能够证明其具备能力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投标人不具备能力
  • 投标人不进行安装专业分包时,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专业),并提供电子版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并提供项目经理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台国内350MW或以上等级整台套超临界汽轮机通流改造EPC项目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能反映汽轮机改造范围的内容、投产证明、签字盖章页等);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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