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清能院海洋牧场综合体设计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行业: 综合能源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海南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5-10-1-345-01

项目摘要

本项目为华能清能院在海南省临高海上风电场开展的海洋牧场综合体设计服务招标,旨在推动风渔融合开发。项目需完成深远海海洋牧场概念设计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涵盖光伏组件、微型风电机组布局,形成绿色微电网,并具备不小于10000m³养殖水体和抗50年一遇海况能力。服务周期30天,划分为1个标段,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具备2021年以来不少于1项海洋水产养殖网箱或海上风电结构设计业绩,且不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17日,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09时00分,开标通过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线上进行。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由华能清能院作为招标人主导。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11-21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1项海洋水产养殖网箱设计或海上风电结构设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若业绩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省重点研发计划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需要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但需提供阶段性到款凭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省重点研发计划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任务书等同于合同影印件中的签字盖章页),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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