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热电公司2026年科技成果咨询及专利代理服务项目
询价公告
候选人公示
行业: 综合能源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询价采购
状态: 候选人公示
地区: 新疆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GX-202604-002268
项目摘要
华电阜康热电有限公司开展2026年科技成果咨询及专利代理服务项目公开询比采购,旨在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项目采购内容为年度科技成果咨询与专利代理服务,服务期自2026年4月30日起。采购方式为公开询比采购,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4日10:30。经评审,哈尔滨东方专利事务所被公示为预成交供应商,公示期至2026年4月25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供应商具备至少一项2021年以来的专利代理服务业绩,并满足独立法人、无失信记录等基本资质条件。本项目属服务类采购,实施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4-14 10:30
投标候选人
| 排名 | 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
| 1 |
哈尔滨东方专利事务所
|
- |
资质要求
-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供应商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采购项目报价。
-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询比采购期间尚未解除的)。
- 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询比采购期间尚未解除的)。
业绩要求
- 业绩要求: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1项专利代理服务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招标人:
华电阜康热电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