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电公司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行业: 核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山东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6-03-2-023-01
项目摘要
本项目为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的环境影响后评价服务,属于核电行业技术类服务项目。项目位于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服务期10个月,主要工作包括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分析评价并形成经认可的后评价文件。招标人是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投标人须具备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1项核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服务业绩,且不得为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免费获取,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同截止时间,采用线上电子投标方式。项目未披露预算金额及中标金额,暂无中标结果信息。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3-30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应具有至少1项核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能反映上述内容的合同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招标人:
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